本招标项目环湖大堤(戗港段)工程已由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以吴行审审发【***1】3**号、【***3】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环湖大堤(戗港段)工程的市政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吴江区横扇街道。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新建道路,新建大堤长约***米,新建堤顶道路长约****米,雨污水、电力及其他综合管线,路灯、交通标志标线、监控、信号灯等附属工程。(建安费约2****元)。
2.3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勘察设计费指导价 (*元) | 工期 (日历天) |
环湖大堤(戗港段)工程市政勘察设计 | 本项目设计分为*个阶段:方案设计(含方案设计文本、方案效果图及配合报批工作);初步设计(含勘察、概算编制及必要的测量工作)以及为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可能发生的各项前期咨询、评估评价、各项专项研究以及与组织审查会、后续配合服务等相关工作;施工图设计以及为取得施工图设计审查与批复可能发生的各项前期咨询、评估评价、各项专项研究以及与组织审查会、后续配合服务(本项目建设期内)。 | **.** | 1** |
2.4其他: 本项目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质保期结束止,具体按照建设单位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且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R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3.4财务要求: 良好 。
3.5信誉要求: 良好 。
3.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号)。
(3)对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已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收到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名单页扫描件,即视为提供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4)本工程实行代建制,甲方(建设单位)已委托苏州市吴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须服从管理。
3.7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标段的投标:
3.8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资质必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
(2)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单位选派并注册在牵头单位;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
(4)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9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6月**日**:**时-****年6月**日**:**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号君悦国际2幢**楼(*****************)。
4.3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提供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
(2)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及近*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提供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工本费用:***元/份。
注: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人或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年7月**日9:**-9:**(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7月11日9:**(北京时间)。
5.3开标时间:****年7月**日9:**(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号东太湖大厦4楼***会议室。
6.评标方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本次招标公告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1招标人:*****************
联系人:***
电话:****-********
8.2代理机构:*****************
联系人:***、沈玲凤
电话:****-********、****-********
****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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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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